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☆、42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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柳雲芳為了這次親事能成,不像上一次趙姑娘那般出了太多意外,特意把花清遠叫去了花清遠的三舅家,做一次面對面的相親,那位白家姑娘也來了。

白家姑娘是念過女學的,梳著那一時代最流行的女學生頭,長長的齊流海垂在眉上,帶著一股子羞羞澀澀的清純模樣,看花清遠的眼神,並不直視,偶爾瞟一眼,倒也有一種別樣的溫柔了。

總之,柳雲芳很是滿意的,特別滿意白家的態度。

由於兩家地位相差著不只一厘半厘,雖夠不上說是地位懸殊,但總歸他們家是高門,白家是高攀了。

要不是出了趙姑娘那事,柳雲芳也不會舍□份的,好在白家貴在血統還算清貴,她也就勉強忍了。

白家女眷的刻意奉承,也叫柳雲芳找到一些高高在上的優越感,她拿捏著態度,端著身份,任由那些三姑六婆地相看著自己兒子。

要說別的她沒有信心,只說她自己生養的三個兒子,那是個頂個的好,從大到小就沒有拿不出手的。

大兒子生就嚴肅臉,卻自有一股莊重的氣勢。二兒子……二兒子那就不用說了,有著那張王牌臉,別說姑娘嬸子,就是大爺大叔,看到都會動心的。小兒子雖說沒有大兒子的氣勢,也沒有二兒子的銳利,但她小兒子性子好,極是溫和啊。這溫柔啊,他就是一把刀,刀刀割人心。

柳雲芳已經從白家姑娘的眼神裏看出來這事鐵定成了,白家姑娘那顆芳心怕是對著自己的小兒子動得不能再動了。倒是自己兒子的臉色,她越發看不透了。

前幾天自己兒子已經做了一件傻事了,別人都不要那個小兔崽子,他倒是接手要了過來。

就算這孩子是老三家的禍根,老三想甩脫掉,那也不應該輪到她兒子的頭上,還不是有老四那個同母親兄弟嗎?

都是花盛璋那個混蛋,心偏得沒有地方了,他就是欺負自己兒子什麽都不懂,給自己兒子下個套,誰知道自己兒子竟如此心軟,花盛璋剛提個頭,他就應了下來,結果那個小東西就到了自己兒子名下了。

這讓自己兒子將來怎麽討婚事啊,雖說不過名不記名,只說是先養在那處,等事情平息了再做處理,但這事,她只要想想就堵得慌。

所以,兒子的婚事必須早早訂下來,到時候,把那孩子推到老四那邊,花盛璋他們也就說不出什麽了。

花清遠覺得他這一刻就像動物園籠子裏的大猩猩,任人觀賞,卻還要做出一副請君隨意的樣子,相親這活,真不好做啊。

花清遠臉上淡淡的笑意,至始至終都掛著,很給自己老娘的面子,一點沒顧忌著對面那姑娘已經被他的笑意迷得五昏八素,不知裏外,已在心中暗暗發誓,非他不嫁了。

這一出相親持續了一個時辰,最後又在柳雲芳三哥也就是花清遠的親三舅府上用過飯後,兩方才陸續回去。

回去的車裏,柳雲芳追著花清遠問著,“清遠啊,白家姑娘你還滿意嗎?”

花清遠把玩著手中因長期許久磨擦磨出自然光輝的珠子,若無其事地點頭,“還好了,娘,你滿意就好,兒子始終覺得,婚姻大事,娘為兒子做主就好。”

柳雲芳再一次滿意地點頭,“那這事就這麽定了吧,我過幾天選個好日子,著人去下聘禮。”

“一切都聽娘的,”花清遠把假珠揣回到貼身的衣兜裏,拉住柳雲芳的手,“娘,勞你為兒子操心了。”

“說什麽操心,你是我身上掉下的肉,我自是希望你好的,”柳雲芳另一只手輕輕地拍了拍花清遠撫在她手上的手,“那孩子,你不用擔心,等你這婚事定下了,娘去你爹,把他轉到你老四那兒。”

“娘,那孩子我挺喜歡的。”

自前幾天那孩子住進自己的小院後,自己就吩咐小凳子貼身服侍,一應事物豎決不假第二人之手,就是怕他三嫂餘怒未退,把毒手伸過來。

“可有什麽好喜歡的,又不是你的,你若喜歡孩子,趕快娶了媳婦生一個就是了,娘也好抱孫子。”

柳雲芳說起這事,不厭其煩。花清遠也不厭其煩地聽著,並伴隨著柳雲芳的語調點頭應著,一副乖兒子的模樣。

背後裏,花清遠做得卻不是這樣了。

叫小笙的孩子實在不適合姓花,花清遠總覺得他們花家的子孫名字再不出奇,斷不會有叫‘花生’的。

那晚花清遠把小笙從花家正堂抱出來後,直接抱回了自己臥室,從那晚開始,小笙就住到他的床上了,一連幾宿了。

這孩子晚上睡覺不安穩,花清遠要拍他幾次,他才能睡著,睡著的時候還能說幾句,睡醒後卻是一句都沒有,一點不像小孩子,花清遠很有點頭疼,——這副樣子不能領到蝶衣那裏去啊,那不是給蝶衣找麻煩嗎?

他還是自己先頭疼著吧。

誰叫這孩子多少沾著點花家的血統呢,他和程蝶衣是不可能有孩子的,養外面撿來的,他還不甘心,他很相信血緣這件事的,但他自己親哥哥的孩子,他實在打算不起。

他大哥古板到死,絕不可能出現私生子,他大嫂生的,還得勻給他大嫂的娘家那邊兩個呢。

至於他二哥,哎,藍眼睛、黃頭發的,他消受不起。他二哥倒不一定能為那個西洋女人守身如玉,但他二哥聰明絕頂,絕不會留種在外面,輕易讓哪個路邊攤女人為他生孩子的。

所以,他三哥這個私生子,是他最好的選擇了,特別是死了媽這一點,十分對他的心思。

孩子還小,不過四周歲,慢慢養著,就養出味道來了,這一點,花清遠很有信心,——還沒有他養不好的孩子呢。

“主子,你回來了?”小凳子見花清遠進來了,連忙遞了濕帕子過去,花清遠接過來擦擦手後把帕子扔回給了小凳子,順便問:“小笙今天怎麽樣?“

“小笙少爺很好,喝了半碗粥,今兒還開口說了話,”小凳子迫不急待把這件他以為的大好事說給花清遠聽。

花清遠翻著文件的手頓了一下,“噢?說了什麽?”

“喚了主子您,”小凳子喜笑顏開,他這幾天的努力總算沒有白費,那位金口少爺總算說了話。

“喚我?”花清遠微微挑眉。

“是啊,”小凳子點頭,“午睡醒了時,喚六叔叔來的。”

“這樣啊,”花清遠沈吟了一下,“你做的很好,這個月領雙薪吧,再接再勵!”這算是對小凳子所做努力的肯定吧。

花清遠沒打算叫這孩子改口稱他為父親的,這孩子的印象裏‘父親’這個名詞不是什麽好的,叫了也不會心情舒暢,倒不如叫叔叔。若是以後想叫,倒是可以叫程蝶衣的。

“我今晚不回來睡了,你陪著他,晚上有什麽事,你知道去哪裏找我吧?”

小凳子是花清遠醒來後栽培的第一個心腹,以前送去程蝶衣那裏的禮物有不少都是小凳子幫著送過去的,自是知道花清遠一些秘事的。

“知道的,主子,你放心好了,”小凳子應著。

花清遠拉開抽屜裏時,正好碰到抽屜角落裏的一條上好的卷煙,他拿出來後扔給小凳子,“你拿去抽吧。”

小凳子歡天喜地接了過去,正要說謝呢,花清遠又補了一句,“別在小笙面前抽。”

“是,是,主子,小的都知道,”小凳子抱著那條卷煙,興奮得都要跳起來了。

這東西他惦記好一段時間了,他家少爺不抽煙,他是知道的,正想哪天找少爺討賞過來呢,他家少爺今天就打賞給他了。他家少爺好像別人腦裏的蟲,就沒有什麽能瞞得住他家少爺的。

花清遠晚飯前到了程蝶衣那裏,程蝶衣正練習寫大字呢,一張張練過大字的宣紙被扔得滿桌滿地。

花清遠進來時,他也渾然不覺,花清遠俯□,隨手撿起一張,潦草的字跡可以看出程蝶衣此時的心情是心浮氣燥的。

幾日不見,這字倒是練得不如前幾天的好了。

“蝶衣,”花清遠把程蝶衣扔在地上的紙一張一張地撿起來,笑著慢慢走到書桌前。

程蝶衣聽到花清遠的說話聲以及那離他越來越近、步步踏來的腳步聲,心頭快速地跳了一下,卻沒有回頭,仍是拿著手裏的毛筆,自顧自地練著。

作者有話要說:哎,我這又後半夜睡的,我查了一下地雷,哈哈,又多了幾顆呢,謝謝親們的鼓勵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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